9月13日,玉溪市住建局印发《《玉溪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政府可购存量商品房用作棚改安置房的政策,也被市场解读为盘活存量房的重要手段。
玉溪出台棚改安置新策
据《通知》,该安置办法适用于纳入玉溪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货币化安置对象。
货币化安置方案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纯货币补偿、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和政府或实施主体统一购买存量房源安置等。
玉溪棚改安置房可为政府集中采购的存量商品房
安置房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房源来源也有三种,包括已经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以及在满足当地住房保障前提下剩余的保障性住房。
玉溪棚改安置房居民自主购买流程
如果是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的,先由房企提出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进入服务平台登记房源信息,登记价格要求低于市场售价,由居民自主选择。
玉溪棚改安置房政府购房流程
而通过政府统一购买存量商品房源的,则需等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再行采购,采购价格按项目开发成本、税金和合理利润三项加总确定,价格不得高于同片区同类商品房的均价水平。
地方采购商品房用作回迁安置房的新闻从去年就开始了
实际上,玉溪此举不是首例。从去年9月以来,国内就有地方陆续出台鼓励收购存量房做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政策文件,在玉溪之前,同在昭通也已明确鼓励政府购买收储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
市场对此策普遍持正面态度,认为此举本身虽不算创新举措,但对加速商品房销售、加快房企资金回笼、提振当地市场热度、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和为政府层面扩充保障房房源有积极意义。
不过,也有分析师提示,“虽然回购商品房短时间内能够对市场起到利好作用,缓解房企现金流紧缺的局面,但长远看,房地产市场的修复还需购房者恢复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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