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确面向本市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单位按照不高于评估市场租金的90%确定每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据悉,通知指出,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达到分配条件后,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位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分配申请,并委托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定租金标准。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际执行的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项目单位、居民存量住房运营服务企业每年度可申请调整一次备案价格,可根据出租情况进行打折、减免租金等优惠让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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