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放宽楼盘公积金准入条件:开发企业取得四个证照即可上报审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日发布信息:将放宽楼盘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个证照的,即可上报审批楼盘准入,经批准后办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商品房(期房)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待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受理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效率,助力开发企业资金回笼,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积极工作措施,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原有审批时间由人工控制提升为系统控制,贷款审批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批时间纳入对合作银行和各机构的考核。材料一次提交完整的缴存职工,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初审、复审、终审及资金的发放工作。

在职工贷款方面: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且开户满12个月以上、信用良好、具有还款能力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目前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0万元,首付款比例为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50%。

至今年3月31日,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的按揭项目共172个,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新增按揭合作项目90个,续签按揭合作项目27个,目前按揭楼盘合作还在继续增加,缴存职工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合作楼盘查询。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缴存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向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投诉举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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